用电过户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基本编码 | 322099003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913210238410404534432209900300001 |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 |
中介服务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特别程序 | 无 |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宝应县供电分公司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地点 | 宝应县宝应大道77号县政务服务大厅供电公司综合窗口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6:00,节假日除外。 |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此事项无需受理条件。
办理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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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物业权属证明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
2 |
新老户主用电主体资格证明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
3 |
账户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办理流程
点击查看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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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1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结果名称 | 用电户过户 |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供电营业规则》(电力工业部令第8号)第二十九条用户更名或过户(依法变更用户名称或居民用户房屋变更户主),应持有关证明向用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应按下列规定办理:1、在用电地址、用电容量、用电类别不变条件下,允许办理更名或过户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 (025)95598、“国网江苏电力”微信公众号、掌上电力2019APP |
监督投诉方式 | 0514-88257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