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物零售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
宝应县

0

到现场次数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出版物零售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基本编码 000139014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1023014433683L400013901400008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此事项无中介服务机构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中共宝应县委宣传部(宝应县新闻出版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1023014433683L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宝应县宝应大道77号县政务服务大厅81号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6:00,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
  • 受理条件:

    依法设立的出版物批发单位终止经营活动的。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查看更多
2

市场监管部门核准注销登记相关文件(仅注销批发许可证可不提供)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2份 非必要

查看更多
3

出版物零售单位和工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备案表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2份 必要

查看更多
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办理结果
1 受理 0.5工作日 材料齐全 受理通知书
2 审批 0.5工作日 符合法定形式 核准通知书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其他 审批结果名称 注销
审批结果样本 注销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出版管理条例》(2001年10月25日国务院令第343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五条: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的,须经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许可,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第三十七条: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变更《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登记事项,或者兼并、合并、分立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4-80571058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4-80571059
办理地点
  • 宝应县宝应大道77号县政务服务大厅81号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0514-80571058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4-80571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