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资金申请
宝应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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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20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资金申请
事项类型 行政奖励 基本编码 320817009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1023014433122Y432081700900001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宝应县住建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1023014433122Y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宝应县宝应大道77号县政务服务大厅住建局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6:00,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以苏建科〔2019〕400号为例,具体申报要求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最新通知为准。针对新建建筑,高质量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丰富绿色建筑内涵,发挥建筑设计引领作用,强化工程建设组织管理模式改革,推进“江苏建造”(精益建造、数字建造、绿色建造、装配式建造)的集成实践,打造新时代精品工程。具体条件如下: 1、建筑设计坚持“以人为本”理念,注重建筑精品创作、建筑风貌塑造和建筑文化传承,做到建筑布局合理、使用功能完善、用户体验友好。 2、按照绿色建筑三星级标准设计建造,能够动态展示绿色建筑性能监测指标,增强用户直观感受,鼓励进行更高星级标准的探索实践。 3、装配式建筑技术体系具有良好的安全性、适用性和耐久性,采用混凝土结构、组合结构的单体建筑预制装配率不低于50%,采用钢结构、木结构的单体建筑预制装配率不低于60%。预制构件设计标准化程度较高,推广应用标准化建筑部品部件和装配化装修。 4、按照“被动优先、主动优化”原则,实现建筑综合节能率75%。优先支持超低能耗(被动式)建筑、近零能耗建筑。 5、项目在设计、建造、运营阶段集成应用BIM技术并取得良好效果。结合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技术,开展智慧建筑创新实践。 6、优先支持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建筑师负责制等工作的项目。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4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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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江苏省节能减排(建筑节能)专项资金奖补项目 申请表 (高品质绿色建筑实践项目)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4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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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20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批文 审批结果名称 批文
审批结果样本 批文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地方性法规】《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   第七条 对达到二星级以上的绿色建筑,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建设单位进行奖励。对在绿色建筑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4-88255228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4-88257930
办理地点
  • 宝应县宝应大道77号县政务服务大厅住建局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0514-88255228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4-88257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