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 | 行政奖励 | 基本编码 | 320817009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1023014433122Y432081700900001 |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特别程序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实施主体 | 宝应县住建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321023014433122Y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地点 | 宝应县宝应大道77号县政务服务大厅住建局综合窗口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6:00,节假日除外。 |
-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以苏建科〔2019〕400号为例,具体申报要求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最新通知为准。针对新建建筑,高质量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丰富绿色建筑内涵,发挥建筑设计引领作用,强化工程建设组织管理模式改革,推进“江苏建造”(精益建造、数字建造、绿色建造、装配式建造)的集成实践,打造新时代精品工程。具体条件如下: 1、建筑设计坚持“以人为本”理念,注重建筑精品创作、建筑风貌塑造和建筑文化传承,做到建筑布局合理、使用功能完善、用户体验友好。 2、按照绿色建筑三星级标准设计建造,能够动态展示绿色建筑性能监测指标,增强用户直观感受,鼓励进行更高星级标准的探索实践。 3、装配式建筑技术体系具有良好的安全性、适用性和耐久性,采用混凝土结构、组合结构的单体建筑预制装配率不低于50%,采用钢结构、木结构的单体建筑预制装配率不低于60%。预制构件设计标准化程度较高,推广应用标准化建筑部品部件和装配化装修。 4、按照“被动优先、主动优化”原则,实现建筑综合节能率75%。优先支持超低能耗(被动式)建筑、近零能耗建筑。 5、项目在设计、建造、运营阶段集成应用BIM技术并取得良好效果。结合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技术,开展智慧建筑创新实践。 6、优先支持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建筑师负责制等工作的项目。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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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4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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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2 |
江苏省节能减排(建筑节能)专项资金奖补项目 申请表 (高品质绿色建筑实践项目)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4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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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20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审批结果类型 | 批文 | 审批结果名称 | 批文 |
审批结果样本 | 批文 |
- 设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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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性法规】《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 第七条 对达到二星级以上的绿色建筑,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建设单位进行奖励。对在绿色建筑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 增补依据
咨询方式 | 0514-88255228 |
监督投诉方式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4-88257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