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领结婚证
宝应县

0

到现场次数 

1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补领结婚证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基本编码 000711003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10230144331144400071100300003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宝应县民政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10230144331144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宝应县同心路99号婚姻登记分中心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6:00,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
  • 受理条件:

    1.双方现均为内地居民,其中一方或双方常住户口在本辖区,或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属于本辖区; 2.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至今仍然维持该状况;原结婚证遗失或损毁,或因原结婚证与现有身份信息不符申请换证; 3.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4.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等材料齐全、规范、真实有效。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结婚证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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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结婚登记档案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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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2寸同版近期半身免冠合影彩色照片

申请人自备 3份 必要

查看更多
4

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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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户口簿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查看更多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证照 审批结果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
审批结果样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行政法规】《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387号) 第二条第一款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4-88257513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4-88257930 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4-80891768
办理地点
  • 宝应县同心路99号婚姻登记分中心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0514-88257513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4-88257930 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4-80891768